彩礼早被历史鉴定为传统陋习。
原因是我国传统婚姻包办制、买卖制。以往女性没有婚恋自由,一切由父母或第三方说了算,有不少婚姻连人都没见过就被安排结婚,跟感情合不合得来无关。彩礼是指对一方劳力向另一方转移的补偿(我家到你家来一人,等于损失一个劳力,你得补偿我家一个劳力的损失)。
封建时期,我国婚姻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三妻四妾只存在于官僚富商,宗法一直不认可这种婚姻,为什么?因为古代怕占有资源的官僚和富商垄断女性,为了平息百姓暴动,对有地位的人作了规定:士大夫除正妻只准纳一妾,卿大夫可纳两妾,但这显然满足不了达官贵人的需求,于是私底下形成对抗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山寨版——三妻四妾)。旧社会纳妾才要彩礼,纳妾就是把自己女儿卖给男人做小老婆,彩礼是男方买断女方,给予女方父母多年养育之恩的补偿。
女方一旦被买断,要签“卖身契”(持卖身契的丫鬟才叫妾),终身没离婚权,除非男方休妻,不赡养双亲,不继承父母或第三方财产,尽婆家一切义务,回娘家需经夫家同意。如果男方不需要了,可以将女方卖给更需要的人,这种关系史称买卖婚姻(旧社会卖女合法)。
对女方家庭来说,养大的女儿成别人家的人,从此跟自己无关,等于生是为别人生,养是为别人养,赔本的买卖,因此要点彩礼作为养育补偿,天经地义!
新中国成立后,残酷剥削妇女长达三千年的纳妾制被共产党推翻,买卖婚姻非法,妇女从“夫权制”中被解救出来,重获自由,权利解放,允许参加工作(经济独立)、自由婚恋、财产继承、赡养双亲、参政议政,有关彩礼、聘礼、聘财和男尊女卑的封建陋习被扔进了历史垃圾桶。
由于彩礼买不断女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实际没有彩礼一说,至少城市因此淘汰了彩礼。
但在农村,彩礼仍十分顽强,始终无法改变。农民固执地认为养大的女儿成了你家的人,嫁出女儿泼出水,彩礼是必须滴,养女儿不为彩礼跟白送有何区别?但他们完全忘却法律给予的权利和义务。
甚至有人借现代结离婚自由,频繁结婚离婚敛彩礼财,加速男女关系对立的情绪!
另一种叫聘礼,结婚前是下聘礼,没有给彩礼的说法。聘礼是男方主动给的,不是女方索要的,结婚时女方带着与聘礼相应的嫁妆。
聘礼泛指“三书六礼”,三书指聘书、礼书、迎书。六礼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采:男方托媒人提婚。
问名:双方合八字。
纳吉:女方到男方访家庭。
纳征:订婚,接受聘礼。
请期:男方预报佳期,女方鉴定。
亲迎:迎女方完婚。
以上为“六礼告成”
其中纳征是过礼、聘金及首饰。纳采是下聘礼、彩布。人们通常称,纳采小聘(相亲给媒人和女方的礼物),纳征大聘(订婚礼,聘金),礼节过于复杂,现代农村大多简化为大聘一项。
聘金指聘妻礼金被人们歪曲成什么彩礼,聘金跟彩礼不同,是给女方本人的,女方量力而为准备嫁妆就是,男人们也不会谈论嫁妆出多少。而彩礼作为卖女儿是给女方父母的养育补偿,不是给女方本人的。
所以彩礼跟三书六礼毫无关联,它一词没法表达二个礼节,机制不一样。
聘礼解放前后也被列为非法。聘礼虽谈不上卖女儿,但结婚是因为爱情,不是金钱,金钱靠婚后夫妻共同打造,财富不是与生俱来的。如果爱情摊上金钱因素则变得不纯粹,也因此让人居心叵测,所以聘礼同样不适合时代发展需求。
现代婚姻(指解放后)是建立在平等、互助、自愿的基础上,强调三原则:①婚姻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要彩礼违背第一第三条。所谓彩礼是家庭启动资金完全是无稽之谈!因为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共有,都一个钱包,拿彩礼有何意义?人为设置“启动资金”不为敛财图啥?
追溯彩礼,起源西周,并非民间自发形成的风俗。西周时期,伏羲氏集团所创,最初只是一个礼节,不涉及钱财,结婚送吉祥物。但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彩礼发生了“质”的变化,变成经济上的“礼”,从此婚嫁重财货成了中国婚姻的序章。
敛财是彩礼的一项重要内容,即男人的彩礼给妻子的兄弟(舅佬)娶妻用。所以“扶弟魔”并不是现代社会才出现的现象,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存在。
到了隋唐年间,婚嫁重财货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扬,卖女儿约定俗成,成时尚,对此有识之士多贬损,朝廷多次下令革除,均无果。
宋朝裹脚成风,彩礼进一步盛行,彩礼再次被确认:《史通》里面记载:“嫁娶必多取资,人谓之卖婚!”
到元朝时期,彩礼十分猖獗,民不聊生,忽必烈下令“高价彩礼禁令”,但当时文学家吴大求报告说“基本无用”。
明清时期,女性地位进一步下降,达到历史最低端,卖女深入老百姓骨髓,《康熙字典》里写着:“凡嫁娶敛财曰卖婚!”
直到近代,康有为提出一夫一妻制,这才有了一夫一妻的概念,但讽刺的是康有为自己也拥有七个大小老婆。
到1928年,有人提出废除纳妾制,但当时内政混乱,并没有实行,到1934年纳妾制才被苏区政府禁止。
1950年,共产党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出台,明确反对纳妾制,打倒纳妾制,彩礼被中央狠批四次,作为新中国“四旧”被废止(或淡化),移风易俗取而代之。
但此后修改的婚姻法把“禁止彩礼”条款从律法中移除,这又是为什么?因为当时我国推行票证制度,粮食粮票,买布布票,计划经济,每个人定量十分有限,如果票用完了,钱就成多余的了,你用彩礼多吃多占有何意义?因无人触及条款,这条法律无利用价值,后期被删除。
到八十年代中期,随着票证制度被废除,货币自由,彩礼渐渐死灰复燃,愈演愈烈,买卖婚姻重登历史舞台。婚骗也粉墨登场,而如今,高价彩礼更是此起彼伏。
现在政府对彩礼的态度跟建国初期有所不同,当时是明确反对,现在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既然彩礼是封建制度下的畸胎,我想现代社会同样可以用制度去淘汰,没有办不到的事。
结婚彩礼是一种文化传统,可以说源远流长几千年。简单一句话就取消了,未免有些失之偏颇。
首先,彩礼之所以人人喊打,打的是攀比成风,居高不下,愈演愈烈,而不是传统文化。就像这几年的房价,逐年攀升,从基本需求演变为投资炒作,成了富有一族致富的筹码,刚需买不起,买起的又不住,资源错配,形成社会问题。彩礼亦然,在有钱人炫富社会人攀比的推波助澜之下,脱离了原来的文化属性。究其根源,与现在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风气脱不了干系。追本溯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倡导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其次,高价彩礼最终哪里去有必要探究一下。说起高价彩礼,人人都说丈母娘。其实绝大部分丈母娘是冤枉的,高价彩礼根本没有进丈母娘的腰包。试想一下,现在新人结婚成家,另立门户过日子,房子车子等等七七八八算下来,钱少了还真办不下来。丈母娘爱女心切,想让自己的女儿不输在起跑线上,自己能力又达不到,只好狮子大开口当一回恶人,也是有情可原的。局外人尽管喊得比天响,真轮到自己头顶上,为了自己的女儿会不会也做一回恶人呢?
最后,高价彩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即合理,动辄法律规定严格取消只能是头疼医疼脚疼医脚,治标不治本。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社会风气的导向,既需要精神文明的大力弘扬社会价值观的改变,也需要社会保障生存资源调配的体制建立,是一个长远规划循序渐进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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