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民法典》,被人们称为“社会百科全书”,保障了人民的权力。
我们的生活中,与《民法典》息息相关,无论是生活琐事,民事纠纷,或者是一些公司合同,劳务合同,都会用到《民法典》。
因为这本书的出台,让许多无法定论的案件,都有了量横的依据,让生活中的麻烦事,也有了一些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建国后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书,这本书中一共有7编,1260条。许多生活中的一些琐事,都在其中有了明确的规定。
比如养狗,如今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许多人都喜欢养一条狗,没事带着狗狗出去溜溜弯,可随着养狗的人多了,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比如狗突然发狂咬伤人的事情,现在网络发达,我们每日都能看到一些狗咬人的事件,有的是在公园,有的是在小区楼下,有的是在大马路上。
尽管各地为了预防,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有些人总是不受约束,仍旧我行我素,出门不带狗绳,放任狗满大街溜达,
那么如果被狗咬伤了,我们在挣扎躲避的时候,不小心将狗打死了,该怎么办呢?会不会被判刑呢?来看看《民法典》怎么说的吧。
被狗咬住后,将狗一脚踢死了,会不会被判刑,其实这件事也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但在法律上是很复杂的,家养的狗狗是具有财产属性的,如果不是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打死他,那么要进行赔偿,甚至会被追究责任。
如果我们无故受到狗的攻击,可以采用紧急避险来应对,所谓的“紧急避险”,说的就是在不可避免的一种利益冲突中,为了防止过于严重的损失,我们将高价值的利益,置于低价值的利益上,被逼无奈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情况下,是合法的行为。
因此如果有别人的狗,莫名其妙的攻击你,在你的身体健康权,和他人财产权的冲突下,可以优先保护自己,也就是可以采取进攻的方式,打死咬你的狗狗。这样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所以在法律上是被认为合法的。
那么被别人遗弃的狗狗咬伤了,怎么办呢?
根据《民法典》1249条规定:被抛弃/遗弃的流浪狗,在逃逸期间伤人的,原主人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人。
被遗弃的物品就是无主物品,不过管理人遗弃宠物,在本质上,是属于不履行饲养和管理的义务,而且宠物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在遗弃的时候,没有经过正确的处理,造成了宠物伤人,那么也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但宠物已经被遗弃了,肯定不会轻松找到原来的主人,只能自己承担。
每个人从出生,就和《民法典》关联在一起,许多法律条款在约束着人们,也在为我们构建美好的家园,这本《民法典》,不仅包含了个人权益,还有生活保障,我们无论何时何地,一定要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上学、毕业、结婚、生子每一样都无法离开《民法典》。
读《民法典》,会让我们的生活少走很多弯路,让我们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可以让我们对法律更加的了解,之后做事更加轻松。
如今这本书只需要一顿饭钱,就可以购买到家,不仅仅可以为自己的生活产生保障,还可以保障同虚伪朋友亲人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狗的主人应该向被咬人道歉并表示感谢
狗是一种宠物,主人都很爱护,一般说狗跟着主人,不管狗拴着或是没有拴,狗都很听话,狗不会咬人,狗主人也不会让狗咬人。我们可以想像当时的情况,肯定狗是处于自由状态,因为狗咬人了,才踢狗,以至把狗踢死。如果是躲避一下或者狗跑了,也就不存在踢死的事。
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狗未被主人看管好,出来因咬人被踢死,不会负有法律责任。自然不会赔款。再者,这事没有必要再往大处发展,狗的主人要宽宏大量,因为自己的狗咬人了,表示道歉。因为他踢死了一个会咬人的狗,以后不会再发生咬人的事了,表示感谢也不算免强。这样应该说,狗的主人从高度的人性出发,表现了崇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友善的精神,这时被咬的人一定会很受感动,说不定两家还会因此建立友谊,如果说因为死了一条狗,两人由相识而成朋友,也并非不是一件好事。那人就是被狗咬伤一点,也不会再去要求索赔了。
如果因为一个狗,仅仅是因咬人而被踢死,去把事情闹大,实在不是上策。
不过,我也充分理解宠物,特别是狗在人们心中的位置,那简直亲热至极 ,若是一条心爱的狗死掉,主人不快之心可以想象。如果把狗踢死的人,态度也放平和一点,可能事情的结局就有更趣圆满。
在这里,我也希望对我的看法提出批评指正,实际上我也是一个狗的看爱好者,特别对军犬,那真让人感动不已。在这里,也希望养狗者,把狗管好。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DoDo生活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77dodo.com/aiwen/306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