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是社会时代婚姻制度的产物,在不同时代的婚姻制度下,彩礼有其不同的含义。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一直是封建社会的封建婚姻制度,由于男尊女卑,存在“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的思想,女人一旦出嫁,就完全成了婆家的人,生育的子女自然也是婆家的人,子女的姓氏当然也是随男方姓。男人可以娶多个女人,可以逛窑子喝花酒,但女人要恪守妇道、相夫教子、三从四德、孝敬公婆,即使男人不学无术、不务正业,产业由女人打理,男人在家中也是老大。女人平时也要以男方家人自居,在女人去世之后要葬入男方家的祖坟。
基于这种婚姻制度,在女人出嫁时,男方要给女方父母一定的钱物作为彩礼,以表示感谢女方父母对妻子的养育之恩。有钱人家的女儿出嫁时,担心女儿在婆家受到欺负,会让女儿带去一定的钱物作为陪嫁,以显示娘家有人,婆家不能随便欺负他们的女儿。所以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陪嫁是给婆家的,但一般都是归新婚夫妻的。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男女在法律地位上逐渐平等,法律规定也不断得以完善,完全进入了社会主义的法制婚姻时代。法律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生育子女的权利,共同生育的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法律的各项规定都充分体现了男女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并倡导人们摒弃重男轻女和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观念。
当今法制婚姻下,根据法律规定和精神,男女结婚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各项所需都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完全由双方协商自愿。法律也规定了双方可以将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各自收入约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或属于个人财产,对于没有做出约定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了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些属于个人财产。
但由于男女结婚时往往都没有什么个人财产,结婚经济所需往往还需要双方父母的帮助。这种情况下,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彩礼得以继续存在,但其含义已经完全不同。
彩礼的正确含义应该是男方给予女方用于购买首饰、嫁衣、化妆品等物品所需的款项。男女在恋爱和婚姻中都会互送礼物,结婚是人生大事,怎么能没有礼物呢!而且将彩礼理解为礼物,能被男方所接受,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婚礼上打扮的漂漂亮亮,男方也心甘情愿地赠送。所以,彩礼不是给女方父母的,是给女方本人的,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才是对养育之恩的回报。
由于男女平等,所以,陪嫁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对于双方父母给予的经济上的帮助,男女双方可以将其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约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所以,题主应该告诉你闺蜜,让她与男友和她父母沟通,将彩礼要回。。养育之恩与赡养义务相对应,再将彩礼给女方父母在当今就毫无根据了!
太好办了,跟闺蜜爸爸商量。是闺蜜出嫁,又不是她爸出嫁。男方娶女友才给的财礼钱,闺蜜收彩礼以后,可以任心意分享一点给爸爸,爸爸把彩礼钱全部吞下,有点贪婪自私的行为,会给女儿婚后的生活带来隐患。
我家是农村的,我周围的女孩子出嫁,彩礼钱都归女孩子所有。如果女方家庭困难,可以暂借给父母用用,还不还钱以后根据情况另说。
结婚以后,部分彩礼是要带回婆家去的。作为小两口创业起家的启动资金。双方父母都无权动用,因为彩礼钱的用意本身就是留给小两口的。双方父母也都乐意这样做,巴不得自己的子女越过越好。
当然我们这边也有个别案例,女方哥哥结婚需要钱,自己家里又特别困难。就会拿妹妹的这笔彩礼钱,填上哥哥的彩礼空档,其实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
@嘻哈乡村那些事 观点;收彩礼可以收,必须适可而止。不能多要或者是要天价彩礼,违背了女儿出嫁的真正含义。也就成了,买卖婚姻,这种买卖婚姻,国家是不赞成的。爸爸拿了女儿的彩礼钱,应该退还给女儿。作为父亲应该维护自己的父爱形象,不能让女儿太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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